根本既坏,纵下笔立就千篇,字字清新警拔,徒增口耳之虚谈、纸上之赘疣,究何益于身心,何补于世道耶?然则文不可学乎?曰:亦看是何等之文。
所以说,爱利、教化、法令的先后只是逻辑上的先后,而在现实中应同时进行,互相配合。君亲之于臣子,同求其爱敬矣。
[2]段玉裁,1998年:《说文解字注》,浙江古籍出版社。通过一个国家的风俗习惯、民众所接受的教化的状况,可以了解一国的治乱,这就是《管子·八观》所讲的入州里,观习俗,听民之所以化其上,而治乱之国可知也。礼、义、廉、耻的教化还需从小处着手,不断实践。孝悌慈惠恭敬忠信中正比宜整齐撙诎纤啬省用敦蒙纯固和协辑睦为内在的道德品格,养亲戚事君上行礼节辟刑僇备饥馑备祸乱备寇戎是具体的人际关系和社会事务。《侈靡》讲:为国者,反民性然后可以与民戚。
令出而不行者毋罪,行之者有罪,是皆教民不听也。礼原指祭神祈福的仪式,后泛指社会等级制度以及与之相应的礼节仪式和道德规范。《任法》讲:故圣君设度量,置仪法,如天地之坚,如列星之固,如日月之明,如四时之信,然故令往而民从之。
故为人君者,莫贵于胜;所谓胜者,法立令行之谓胜;法立令行,故群臣奉法守职。渐为循序渐进,如前文所讲的礼、义、廉、耻的培养要从小礼、小义、小廉、小耻开始逐渐累积。《法禁》讲:昔者,圣王之治其民也不然,废上之法制者必负以耻。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
《权修》篇对此有比较全面的概括: 厚爱利足以亲之,明智礼足以教之,上身服以先之,审度量以闲之,乡置师以说道之,然后申之以宪令,劝之以庆赏,振之以刑罚,故百姓皆说为善,则暴乱之行无由至矣。……欲民之有廉,则小廉不可不修也。
荀子虽然重法,但更重视礼义之教的化性作用,他的礼教、礼治仍应归属于德治。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韩非提出了以法为教的主张;《管子》则希望通过道德教化来培养守法意识,养成守法听令的习俗。《五辅》中提出德、义、礼、法、权五大治国纲领,并提出德有六兴,义有七体,礼有八经,法有五务,权有三度,其中的德有六兴包括厚其生输之以财遗之以利宽其政匡其急振其穷。民欲佚而教以劳,民欲生而教以死。
《五辅》中提出了义有七体的观点:孝悌慈惠以养亲戚,恭敬忠信以事君上,中正比宜以行礼节,整齐撙诎以辟刑僇,纤啬省用以备饥馑,敦蒙纯固以备祸乱,和协辑睦以备寇戎。[14]宋洪兵,2015年:《论先秦儒家与法家的成德路径———以孔孟荀韩为中心》,载《哲学研究》第5期。但是,他反对以此来要求和处理君臣关系和君民关系。王威威,1977年生,黑龙江巴彦人,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兼任中国先秦史学会法家研究会副会长、华夏老子学研究联合会副秘书长、华夏文化促进会老学研究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老子学集刊》副主编,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建设项目文化遗产与文化传播基地兼职研究员,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哲学。
更进一步看,遵守法令本身也会形成风俗。[15]王威威,2019年:《治国与教民:先秦诸子的争鸣与共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这也是儒家在德教与法治之间选择德教的原因。而齐法家的代表作《管子》则既主张以法治国,又肯定道德教化的重要性,通常被看作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代表。
因为人有欲利恶害的本性,单纯的道德教化和赏罚并不能够让民众心悦诚服,君主首先应通过利民爱民满足人的欲求,进而推行道德教化,再施加严格的赏罚。《牧民》将礼、义、廉、耻四者组合为四维,包含了道德教化的不同维度。《侈靡》讲:若夫教者,摽然若秋云之远,动人心之悲。可以说,合法还是违法成为了判定是非、直曲、善恶的重要标准。但是,如果人们服从法令只是基于利害的计算,在可以通过不守法令而获利的情况下,法令就会被抛弃。如果违背法令者得不到处罚,依照法令行事的人却有了罪过,这是君主对法令的不敬畏、不依从,会造成百姓不敬畏法令、不依法行事。
如果君主治国不能够满足民众之所欲,所与的只是民众之所恶,那么,即使使用严苛的刑罚和杀戮,也不能够令民众服从,这就是《牧民》所讲的故刑罚不足以畏其意,杀戮不足以服其心。厚爱利足以亲之处于道德教化之前,是对人的欲利、求爱本性的满足,也与《牧民》所讲的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的观点具有一致性。
君臣之间没有父子亲情,二者是纯粹的买卖和利益关系。礼、义、廉、耻的教化,使民众能够有礼、有义、有廉、有耻,既要规范行为,也要养成品格、培育情感,这可以说是对人的道德的全面培养。
《管子》认为道德与法具有一致性,通过道德教化养成良好的风俗,民众就会守法听令,刑罚就可以减少使用;重视君主的道德品格在化民中的作用,认为君主以法约束自身并严格执法,可以引导民众敬畏并遵从法律。儒家重视君主以德化民,相信君主个人美德的感染力。
君主推崇勇,百姓就能够修养勇的品质而不怕死;君主推崇仁,民众就会拥有仁的品质而不在意钱财。联系耻不从枉来看,废上之法制即是枉,要蒙受耻辱。又说明将礼、义、廉、耻并列为四维在《管子》的作者群中被广泛认可,故而在解释廉耻时亦引入了礼义。二、教训成俗,而刑罚省 对民众进行礼、义、廉、耻的教化,首先是一种认知教育,即要了解个人处于不同的关系中应遵守怎样的礼节和行为规范,处理不同的人际关系和社会事务应遵循怎样的原则,要知晓何为善,何为恶,何为直,何为枉。
可见,厚爱利足以亲之属于此处的德。能够引导民众的并不是君主的言论,而是其价值取向。
民之情莫不欲生而恶死,莫不欲利而恶害,故上令于生、利人则令行,禁于杀、害人则禁止。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
(同上,第721页)李哲明云:君臣以义属,亲戚以爱合,盖言君之于臣当如亲之于子,相联以爱。治国应从人性出发,满足人的欲求,方能得民心。
张连伟认为,礼义是对人的道德行为的直接约束,廉耻是发自内心的道德情感,它会转化为人们对道德行为的自觉。礼、义、廉、耻的教化,既要规范道德行为,培育道德情感,也要养成道德品格。俗 德治与法治是两种不同的治国方式,前者倡导道德教化在治国中的首要地位,后者则肯定法律的至高权威。这就要求道德与法令具有一致性,习俗作为道德和法令的中间环节,通过道德教化而形成,习俗要与法的价值取向一致,也要求形成习俗的道德与法一致。
《君臣上》讲:君据法而出令,有司奉命而行事,百姓顺上而成俗,著久而为常。然若之静,动人意以怨。
《八观》讲使民毋由接于淫非之地,是以民之道正行善也若性然,若性非性,说明民众行善并非出自本性。《版法解》讲:凡人者,莫不欲利而恶害。
《任法》讲所谓仁义礼乐者,皆出于法,又体现出道德以法为来源的观点,要求仁义礼乐符合法,这就具有了以法改造道德的意味。此处也明确讲到了六者既布,则民之所欲无不得矣,德能够满足民众的欲望。